“冬季行动”开展以来,汾阳市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拉网式、全方位排查,确保做到不漏一家单位、不漏一名人员、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
2017年2月17日10时50分许,该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韩石线公路旁一烟酒门市涉嫌非法储存、买卖危险性物质烟花爆竹。经查:2016年农历腊月,店主裴某在无任何营业手续前提下,从同村某批发门市进货爆竹准备买卖、处置,自称没有卖出,被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嫌疑人裴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检查出的5件烟花爆竹也被依法收缴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