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全省第三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评选暨派出所工作推进会精神,9月5日,吕梁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暨派出所工作推进会,按照省公安厅党委部署要求,以“派出所能力建设年”为牵动,以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为载体,以“大抓基层、大抓基础”为导向,努力争创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着力破解基层基础工作难题,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
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郭红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闫玉斌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海斌解读了《落实主防职责推动全市公安派出所提档升级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23—2025年)》。
会议指出,公安派出所是担负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职责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辅警要以功成必定有我的信心,切实增强做好公安派出所工作的使命感和荣誉感,锚定“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和“更高、更快、更强”的工作要求,坚决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夯实平安中国建设的第一层基石、搭建密切警民关系的第一道桥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级平台。
会议强调,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起步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珍惜、推广、创新“枫桥经验”20周年。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责任重大、责无旁贷。全市公安机关要找准堵点,直击痛点,以勇于揭短亮丑的勇气,正视制约派出所发展的问题和不足,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着力解决好基础设施落后、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理念思路、赋能增效、勤务模式改革和激励机制等问题,以披荆斩棘的锐气,全面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和能力建设,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努力开创公安派出所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谋定后动,笃行不怠,在接处警、查办案、驻社区过程中落实好“早发现预警、全过程干预、勤调处化解”要求,切实提高矛盾化解能力,做到“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控制得住、处置得力”;要充分利用各类阵地,切实提高要素管控能力;要划清责任边界,切实提高处警办案能力;要持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不断融洽警民关系,以精益求精的匠心,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工作能力,为夯实社会治理基石、维护全市安全稳定、服务吕梁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离石公安分局、柳林和汾阳市公安局局长分别作了经验介绍,离石公安分局、临县、交城、石楼、柳林、汾阳和孝义市公安局优秀派出所所长代表依次作了工作展示。
会前,市公安局随机抽取离石公安分局滨河派出所、信义派出所、柳林县公安局李家湾派出所和方山县公安局大武派出所,组织与会人员现场观摩。
市局相关支队(处、室)负责人,各分、县(市)公安局局长、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治安大队长、派出所所长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分、县(市)公安局及基层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