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要闻
交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服务民生15条措施落实情况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4/7/25 20:53:02

   为贯彻落实市局近期出台的《吕梁市公安机关服务民生15条措施》,交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根据本职工作结合《服务民生15条措施》之规定中第一、八项之规定,业务落实情况如下:

   一、根据第一项开展接处警满意度回访调查活动之规定,交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责成带班主任或值班指挥长每日对接到的有效警情进行电话回访,并如实填写《交城县公安局110报警回访登记表》,回访民警回访中使用规范性语言,主动向群众表明身份,说明意图,征得同意。不论是回访结果为不满意的警情,还是群众对110接处警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警情回访的民警都要详细记录,重点回访群众关注的“两抢一盗”案件、侵财案件,听取报警群众对接警态度、出警速度、警容风纪、现场处置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接处警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实施一月一总结、一月一汇报的方式,将一月的回访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后报局长、政工科,若有回访内容极其重要的,随时将回访情况上报指挥中心主任及相关领导,促使能快捷办案、高效服务。

   二、按照第八条建立全方位服务民生体系之规定,巡特警大队为进一步打造“和谐校园”,坚持每日早、中、晚上下学期间设立治安执勤岗,同时加强校园周边及内部巡逻,确保学生上学期间安全,同时及时与院方联系,设置《交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护校行动每日工作登记表》,将校园周边隐患及执勤岗民警执勤情况进行反馈,促使民警准备掌握校园情况开展有效的护校行动。

   三、按照第八条建立全方位服务民生体系之规定,为更好的对群众的报警求助、清障施救、故障车辆、受困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巡特警大队规定,在处警中必须坚持的三个原则:一是快速处警,二是文明出警,三是规范处警。在处警过程中,应当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使用文明规范语言,应按照执法规范积极处置各类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