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交城县公安局“五严格”措施 规范民警队伍管理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3/8/26 17:52:44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十项规定及县局党委关于队伍整顿及“尊重红绿灯、警车做标兵”活动的有关要求,交城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作风建设,通过五严格,狠抓队伍管理。

一是严格工作作风纪律,规范工作秩序。严格要求全体民警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倡导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大局、令行禁止、秉公用权、廉洁从警、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良好风气。

二是严格考勤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110接处警工作规范,每日值班执勤民警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单警装备。在执法过程中,严禁抽烟、嬉戏、接听电话等不雅行为举动。严格考勤管理考核,民警请假一律按照县局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是严格窗口接待规定,树好窗口形象。窗口民警上岗必须规范着装,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热情接待人民群众,规范使用文明用语,把群众当亲人,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四是严格八小时以外管理,规范个人行为。要求全体必须民警把握好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不贪不义之财,不接受宴请娱乐,珍惜工作、珍惜前程、珍爱家庭,筑牢拒腐防变铜墙铁壁。

五是严格警用车辆管理,大力开展尊重红绿灯 警车做标兵活动。严禁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下班后警车一律停放在单位指定位置。违反者一律报请上级主管严肃追究责任。